近日,潍坊高新区发布了两个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高新东部两个地块被征收,较新补偿安置费标准曝光!
潍高征补公告〔2020〕28号
为保障潍坊高新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汶泉发展区西南段居委会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潍坊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汶泉发展区西南段居委会土地位于梨园街(高新七路至杨瓦路段),征收土地总面积为9.141亩。其中,农用地9.141亩(耕地9.141亩)。
▲ 西南段位置示意图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路用地项目建设。该项目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潍坊市奎文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82.269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规定执行。青苗补偿费共计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共计34.347万元。上述2项费用共计34.347万元。
四、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82.269万元,由潍坊高新区财政局拨付到西南段居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潍坊高新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3.7115万元,由潍坊高新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潍坊高新区社保中心会同汶泉发展区、西南段居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潍高征补公告〔2020〕27号为保障潍坊高新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汶泉发展区蔡家集居委会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潍坊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汶泉发展区蔡家集居委会土地位于梨园街(高新七路至杨瓦路段),征收土地总面积为36.903亩。其中,农用地28.5645亩(耕地26.7915亩、农村道路0.7365亩、沟渠1.0365亩);建设用地8.3385亩(农村宅基地8.3385亩)。
▲ 蔡家集位置示意图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路用地项目建设。该项目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潍坊市奎文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332.127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规定执行。青苗补偿费共计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共计912.2201万元。上述2项费用共计912.2201万元。
四、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332.127万元,由潍坊高新区财政局拨付到蔡家集居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潍坊高新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55.3545万元,由潍坊高新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潍坊高新区社保中心会同汶泉发展区、蔡家集居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编辑V:yz20060801,推荐关注下列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