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少人来说,买房是人生的头等大事。高高兴兴交上钱,满心期待等着收房,却不曾想,不少“坑”往往就在较后这个收房的环节才暴露出来。证件不齐就违规交房,业主收房后,开发商“脸色”一变,不做相应赔偿。遇到这种事怎么办?且听业内人士来支一招。
即墨金府花园交付时,天然气仍未达到开通条件
2017年9月,陈先生购买了即墨区金府花园一套86平方米左右的房子,总价近43万元,双方约定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交房。“当时就是看中这个项目离金口镇政府只有100米的距离,各项配套肯定没问题,没想到,如今都过了交付日期半年多了,较基本的配套天然气都开通不了!”在业主陈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中,记者看到,附件三关于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中有一条规定:“规划天然气入户”。陈先生告诉记者,2018年底房屋交付前,自己曾去过项目几次,一直没有见过小区内有任何天然气管道。“2018年12月26日,在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开发商就让我们收房。但是因为天然气没有达到开通标准,不少业主选择拒绝收房,我个人也一直不敢收。想知道,这种情况是怎么通过的验收?”陈先生质疑道。
还有一位市民陈女士,在平度一项目买了一套住宅,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赔付,仅为总房款的日万分之零点一。“我这套房子总价40多万元,延期一年的赔付还不到1500元,太少了。”陈女士说。
记者在咨询相关业内人士后了解到,开发商在房屋交付使用前,需同时达到竣工验收、规划验收、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环保验收等多个条件,然后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对此,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佳林表示,业主在项目没有拿到竣工验收备案的情况下就收房,后期很可能面临办不下房产证等风险。“建议收房前对所在小区的验收情况做个调查,不要盲目收房。依照合同规定,开发商未按时交房,逾期交房的行为造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业主可根据合同约定找开发商索赔。”张佳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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