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居民因为外墙漏水,想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不知道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要走哪些流程。芝罘区住建局对此进行了详细回应,内容可为芝罘区或烟台市居民提供参考。
维修资金的一般使用程序:
一、由申请方(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接到业主报修或发现问题后,进行现场核实,确认情况属实后报辖区内社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由社区居委会业或主委员会现场确认后出具授权书。
二、报住建局物业科,进行现场勘察,勘查认定为公共部分的,编制维修资金使用方案、预算及公共收益收支明细报住建局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申请方(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征求相关业主意见。
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视为表决通过。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按照本方法规定组织实施。
三、经相关业主同意后,申请方(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般使用业主征询意见表》报住建局物业科进行抽查,并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般使业主征询意见表》、《维修工程预算书》等情况在相关区域项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公示期满后,住建局物业科进行抽查后通知申请人(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组织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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