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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龙口项目启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披露

2023-02-22 00:03  来源:乐易齐鲁   浏览: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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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从烟台龙口获悉,因屺上路(龙港段)道路建设项目建设的需要,将对屺上路(龙港段)道路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同时公布,其中包括征收房屋补偿安置标准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及设备迁移费补偿标准等。

征收范围北起丰龙路,沿海岸线向南,跨越八里沙河南至黄山馆镇交界处,规划屺上路道路红线40米范围内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应在征收实施期限内与委托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腾空房屋,完成搬迁。

方案明确,评估机构实地对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和国有土地面积进行确认并计算评估价格,作为计算房屋补偿安置的依据。
(一)征收补偿安置形式
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的方式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由评估机构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测量、评估后,一次性给予补偿。
(二)具体补偿标准
房屋货币补偿价值由房屋评估金额(含房屋装饰装修补偿)、土地价值评估金额、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及附属设施迁移费组成。
房屋货币补偿价值=房屋评估补偿金额(含房屋装饰装修补偿)+土地价值评估金额+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附属设施迁移费。
本次征收不提供周转用房。

方案提到,根据被征收非住宅房屋的规划或实际用途、土地性质和效益不同,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一次性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中,生产、仓储类房屋100元/平方米,办公、公益类房屋200元/平方米,商贸、服务类房屋300元/平方米。
因房屋征收造成设施、设备需要迁移的,由评估机构对设施、设备迁移费进行评估,一次性补偿给被征收人。无法恢复使用的设施、设备,由评估机构评估补偿价格后给予被征收人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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