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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拼住宅是否属于普通住宅?烟台龙湖物业合同被支持

2022-07-05 10:08  来源:乐易房产网   浏览: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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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普通住宅认定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引烟台市民羡慕,烟台市民表示,目前烟台市关于叠拼住宅是否属于普通住宅,适用<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7号)尚不明确,物业费没有按照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执行,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烟台市发改委没有明确文件为由,对于收费高于基准价的行为不予查处,希望能尽快开展相关认定工作,

7月1日,烟台市发展改革委回应称,2019年10月24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普通住宅界定标准问题的复函》(鲁发改价格函〔2019〕162号)文件对《山东省定价目录》规定的普通住宅进行了解释。鉴于我省住宅类型地区差异较大,情况较为复杂。2021年9月省发展改革委又将普通住宅界定范围,明确由各市、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认。据了解,目前省内除青岛市发改委在征求意见外,其他地市均尚未明确新的普通住宅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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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近期,我市关于普通住宅如何界定的问题反映较多,也引发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有的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以烟台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物业服务区域内叠拼户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为例,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判决。在鲁发改价格函〔2019〕162号、鲁建房字〔2005〕27号和国办发〔2005〕26号文件中,叠拼户型符合普通住宅条件的相关表述,不予采信。该公司与其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鉴于普通住宅界定比较复杂,据了解,国家省市各级住建部门未明确提出其定义和内涵。目前,烟台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局正在对我市各类住宅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同时,我们会根据时间进程征求社会意见。届时将根据调研情况形成方案报经市政府同意,由住建部门牵头依法出台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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