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号,辛女士看中了一套房源,协商价格之后,就通过中介公司青岛贝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记者在这份房屋租赁合同中看到,甲方为房东,乙方为租户,委托代理人丙方为青岛贝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租期从今年11月7号开始为期6个月,辛女士压一付六交了4550元。
( 来源:生活快线栏目截图)
可现在辛女士才住了十天,就被房东赶出来了,辛女士拿出房东与中介签的出租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期限为5年零6个月,租户表示,本该今年11月1日交的租金,中介并没有交,超过15天房东有权收回房子。租户们说,无论是从租房软件上看,还是和业务员通话,这家青岛贝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都在正常运营着。现在中介收了大家的钱,却没有把租金交给房东,房东没办法只能收房了,结果就是租客无家可归,
记者联系到了青岛贝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王经理,王经理表示现在公司没钱,会想办法先筹钱再退钱。而住房租赁市场科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说,可以继续居住。至于房东和中介公司之间的违约纠纷,应该由他们之间解决。不过,不管怎么说,承租人和房东,肯定有一方会产生损失,而承担责任的应该是跑路的中介公司。
而类似的事情,除了青岛,外地媒体也多有报道。今年8月10号,界面新闻报道了成都巢客遇家疑换壳行骗,租客一次性付完一年租金,才住两个月便被房东赶走。无独有偶,11月25号,澎湃新闻报道了成都蛋壳公寓退租乱象,房东收不到租,租客被下逐客令。爆雷跑路的中介企业有大有小,如何保障租户和房东的财产安全,相关部门能不能实行有效的监管机制呢?行动员查询到,11月10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加强住房租赁企业合规经营的通知》,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开立监管账户,承租人支付超3个月的租金将纳入监管账户。11月1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切实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行为的紧急通知》,住房租赁企业不得通过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方式,哄抬租赁价格,加大企业资金断裂风险、侵害房屋权利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咱们青岛住房租赁行业,有没有类似的监管办法呢?
西海岸新区住房租赁市场科赵清春表示:“全国近半个月相继有了好办法,青岛还没有出台新的政策。在全国来说,重庆西安杭州深圳相继出台了资金监管办法,我们也咨询了青岛市局,市局对接了上级部门,国务院正在起草,有可能在全国实行。如果说资金监管工作在全市铺开,能有效地杜绝这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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