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物业办要求配建的物业配套用房均需要在地上设置。本次申请:原地下车库内设置在8#楼东侧的95.06平方米物业配套用房取消,变更为普通储藏,地下总指标未发生变化;原11#楼东侧01户商业变更为物业配套用房。物业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由92.65平方米增加至177.7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由4789.82平方米减少至4704.73平方米。变更后总面积指标及容积率未发生变化,除以上变更内容外,其余内容以原审批为准。
免责声明:本页面旨在为访客提供更多资讯,并非推销产品或服务,非商业广告无广告主,内容若涉及服务或者产品,请勿据此作出购买与否的判断。
编辑V:yz20060801,推荐关注下列公众号
乐易西海岸
西海岸置业必看,楼市新规划新动态
青岛乐易
青岛置业必看,各区楼市新规划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