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
简单可信赖
广告

平度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附全文

2020-05-31 08:19  来源:乐易房产网   浏览:430

扫描到手机,资讯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进口轴承专卖
广告
2020年5月21日,平度市出台平度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试行),成文日期:2005/12/20 14:51:33。第二条明确,凡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农用地不足0.3亩、年满18周岁及以上人员,除在校学生和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外,均属被征地农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

以下是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被征地农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鲁政发〔2003〕115号)、青岛市政府《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青政发〔2004〕41号)、《关于推进各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青政字〔2005〕119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农用地不足0.3亩、年满18周岁及以上人员,除在校学生和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外,均属被征地农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

第三条 坚持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合理确定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坚持个人缴费、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坚持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充分调动被征地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第四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经办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各镇(街道、园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养老金的支付及基础档案的管理工作。

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本村被征地农民参保资格的确认,并组织投保。

第五条 各镇(街道、园区)和市财政、国土资源、农业、统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筹集

第六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当年缴费基数,由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市、镇(街道、园区)财政共同负担。

第七条 参保人员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不低于当年缴费基数6%,不高于18%的比例缴纳,由参保个人自主选择。

第八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本村参保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补助费,由各村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履行一定的民主程序后,按照不低于当年缴费基数6%的比例给予补助。暂无能力补助的村集体,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可暂不补助,待今后有能力时再予补助。

第九条 市、镇(街道、园区)财政分别按照当年缴费基数2%的比例,按实际参保人数补助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用于计发参保人员的基础养老金。

市财政补助的养老保险费,根据青岛市的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提取的社会保险储备金中列支,不足部分列入当年财政预算。镇(街道、园区)财政补助的养老保险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十条 享受农村较低生活保障人员和服现役期间的义务兵,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本村参保人员相同的缴费比例给予补助;其他应参保人员,当年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市、镇(街道、园区)财政不予补助。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

(一)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至65周岁、女年满55周岁至65周岁,个人可按照当年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180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参保人员年满65周岁(不含65周岁)至70周岁的,个人可按照当年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135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参保人员年满70周岁以上的(不含70周岁),个人可按照当年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90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参保人员达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但个人累计缴费和镇(街道、园区)、市补助不满180个月的,须按当年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补助)至180个月后,方可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未按规定补缴(补助)的,其个人账户积累额(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

第十二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征用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资产经营收益、集体资产处置收入、场地(厂房)租赁费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收入应首先用于缴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村土地收入和集体收入数额较大、积累较多,可以采取养老保险费预缴的方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资金一次性预缴到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划入财政专户储存,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按规定逐年划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被征地农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统一按年集中一次性缴纳,每年的4月至10月为缴费期。各镇(街道、园区)财政所(局)对辖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参保人员的镇(街道、园区)财政补助部分汇总后,报镇(街道、园区)政府审批,由镇(街道、园区)财政所(局)组织征缴,并及时上解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

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对全市当年参保人员的市财政补助部分进行汇总,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一次性划拨到被征地农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专户。

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第十四条 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用于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为参保人员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金归个人所有,个人账户利息按同期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分段复利计息。

参保人员未达到养老待遇领取年龄死亡的,其个人账户金可依法继承;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金余额可依法继承。

第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按有关规定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账户积累额继续按规定计息),达到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后,计发的养老金可与本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合并统一发放。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后,又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账户积累额继续按规定计息),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后,按规定享受养老待遇。

第四章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按本办法累计缴费和市、镇(街道、园区)财政补助累计满180个月的,可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从办理手续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第十七条 月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一)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月领标准=参保人符合领取条件当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2×4%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1、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人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领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

2、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90。

3、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60。

基础养老金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的,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基金不得用于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的个人养老待遇。

第十八条 参保人员累计缴费满180个月的,其缴费时间每增加12个月,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在4%的基础上增加0.1%。

第十九条 养老金领取人员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其养老金暂停支付,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一次性补领,并继续按标准领取养老金。

第二十条 养老金随物价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统筹基金承受能力适当调整。

养老金的调整,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测算后,提出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同意,经青岛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   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一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列入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由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集中管理,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金分设账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对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的,参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的养老金;

(二)按规定退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支付;

(三)参保人员缴费或领取养老待遇期间死亡的,向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收益人支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

(四)其它按规定应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 养老保险基金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坚持确保基金安全,保值增值,便民服务的原则,存于商业金融经办机构,并开设专户,不得用于风险投资。

第二十四条 市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统计、审计等各项规章制度,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参保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并加收相应的利息和滞纳金;养老金领取人员及其家属虚领或冒领养老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追回非法所得,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参保人员或养老金领取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依法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免责声明:本页面旨在为访客提供更多资讯,并非推销产品或服务,非商业广告无广告主,内容若涉及服务或者产品,请勿据此作出购买与否的判断。

编辑V:yz20060801,推荐关注下列公众号

乐易西海岸

西海岸置业必看,楼市新规划新动态

青岛乐易

青岛置业必看,各区楼市新规划新动态
关键词: 保险

二手房租售


评论

热销楼盘

更多

新房推荐

更多